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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阅读次数 : 9737 发布时间 : 2011-03-22 16:07
  

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现对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比选,欢迎有意向并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比选。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2.比选范围:

本次比选划分为01标段、02标段两个标段,01标段比选范围包括1)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采购及咨询服务;2)配套物业开发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采购(具体项目名称详见比选文件)。02标段比选范围包括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机电设备采购(具体项目名称详见比选文件)。

01标段将选择3名比选申请人为中选人,02标段将选择2名比选申请人为中选人。比选人有权从中选人中选择任一家单位承担具体项目,并向受托单位签发委托通知函,委托通知函作为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的附件。比选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对中选范围中的具体项目进行调整。

3.合格条件:

01标段合格条件: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证书和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格证书;

3.2 近5年内(2006年1月至今)比选申请人至少承接过一项城市轨道交通施工、监理、材料采购或勘察设计项目的招标代理;

3.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级(含)以上职称,本科(含)以上学历,至少5年招标代理工作经验,至少主持过1个城市轨道交通施工、监理、材料采购或勘察设计项目的招标代理;

3.4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

 3.5比选人不接受比选申请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02标段合格条件:

3.1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证书;

3.2 近5年内(2006年1月至今)比选申请人至少承接过一个城市轨道交通机电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

3.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本科(含)以上学历,至少5年招标代理工作经验,至少主持过1项城市轨道交通机电设备采购招标代理项目;

3.4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

 3.5比选人不接受比选申请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4.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

4.1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时间:2011年3月23日至2011年 3 月 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2:00,13:00~17:00。地点:郑东新区熊耳河路16号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合约法规部。

4.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4.2.1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每个标段1份;

4.2.2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至少1份;

4.2.3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由比选人留存,原件则在验证后当场退还(法人授权委托书除外)。

4.3 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女士;电话、传真,0371-61003026。

5.公告发布:

本公告发布于以下媒体: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2、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3、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www.zzmetro.com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