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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地铁集团2021年美元债券融资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阅读次数 : 15142 发布时间 : 2021-04-30 15:04

1.比选条件

郑州地铁集团2021年美元债券融资服务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比选人为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现委托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比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维持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在国际资本市场的知名度,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美元债券融资,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美元(以发改委备案登记为准),发行期限为5年,资金用于偿还一年内到期的存量外债和地铁沿线土地综合开发。为保证美元债券融资项目顺利实施,拟通过公开比选确定项目服务机构。比选人与中选人签订合作协议书,所有有效比选申请人纳入本项目后续簿记管理、结汇及存款等资金管理工作的意向库,具体选用规则按比选人相关制度执行。

2.2合同包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

2.3比选范围

2.3.1全球协调人:

负责向比选人提供美元债券申报发行等发债所需全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指导比选人完成发改委、外汇管理局等监管部门备案手续;负责债券融资项目日常工作的统筹安排,组织各中介机构开展具体工作;组织准备债券发行所需文件;组织完成律师、审计等尽调工作;负责债券发行上市、簿记定价、交割等相关工作;就债券发行方案、发行时间、发行量等提供专业方案;组织完成债券募集资金的托管、汇付等工作;为推动债券顺利发行提供其他相关综合服务。

2.3.2银行金融服务:

负责向比选人提供美元债券资金管理所需全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与全球协调人共同配合沟通协调发改委、外汇管理局等监管部门资金使用安排;配合各中介机构补充提供本地服务;向比选人提供资金回流、资金使用管理、政策支持、债券存续期管理等全流程综合服务。

2.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及自筹。

2.5服务周期: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服务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服务内容完成且美元债券完成所有本息兑付止。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金融许可证

3.2比选申请人须具有境外资本市场债券承销资格或取得具有境外资本市场债券承销资格的子公司出具的唯一授权

3.3比选申请人或其母公司(总公司)注册地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须在境内设有分支机构。

3.4比选申请人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银行金融服务业绩。

3.5比选申请人或其子公司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境外债承销服务业绩。

3.6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比选申请人或其子公司在职正式员工,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境外债承销服务业绩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3.7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比选项目;同一单位的分公司和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比选项目。(联合体内各方不受此条限制)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联合体还须满足如下要求:

(1)联合体须由牵头人及一名成员方组成。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必须在本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循联合体协议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对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成员组成作任何变更。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比选。

(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银行金融服务,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金融许可证;联合体成员方负责全球协调人服务,联合体成员方须具有境外资本市场债券承销资格或取得具有境外资本市场债券承销资格的子公司出具的唯一授权,联合体成员方或其母公司(总公司)注册地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须在境内设有分支机构。

(4)联合体牵头人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银行金融服务业绩,联合体成员方或其子公司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境外债承销服务业绩。

(5)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成员方或其子公司正式员工。

(6)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方均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注:1.本项目类似境外债承销服务业绩限于合同签订时间在2018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内,比选申请人作为全球协调人或者联席全球协调人身份为境内国有企业(非金融、房地产行业)实施的用于偿还存量外债或土地综合开发的境外债承销服务业绩。

2.本项目类似银行金融服务业绩限于合同签订时间在2018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内,比选申请人作为银行金融服务机构身份为境内国有企业(非金融、房地产行业)提供的境外债资金管理服务业绩。

4.平台注册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申请人,在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https://zzmetro.going-link.com)注册并通过审核成为合作伙伴(联合体参选的,由牵头人在平台注册),即可下载比选文件(已在平台注册并成为合作伙伴的比选申请人可直接下载比选文件)。

4.2阳光采购平台注册程序如下:

4.2.1申请人登陆采购平台网页(https://zzmetro.going-link.com),根据“平台首页-公司新闻”中《SRM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的指导成为用户,经平台审核通过后获得账号及密码;

4.2.2申请人获取账号及密码后,应在平台上申请成为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伙伴(操作流程见《SRM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4.2.3发出合作伙伴申请后,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发至邮箱bjzczbgs@126.com,逾期不再受理。电话告知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371-68662300),进行电话远程审核,复核通过后成为合作伙伴。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比选申请人为分支机构时,应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注册证明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格式见附件1;递交人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仅递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3)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PDF版并加盖单位公章);

(4)承诺函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

4.3成为合作伙伴后,申请人登录阳光采购平台,在“销售-供应商报价”页面点击单据进行参与,方可下载网上比选文件。比选文件的获取时间:2021年04月30日至2021年05月17日

4.4因阳光采购平台处于试运行期,比选申请人务必尽快掌握平台注册、审核、成为合作伙伴等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注册审核未成功所带来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5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比选人应在开启前,采用对公转账方式转入比选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转账时备注比选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文件费(备注可简写,意思表达清楚即可)。

开户名称: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郑州紫荆山支行

账号:411062000018010286448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比选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05月18日09时30分。比选申请人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填写项目含税总价并上传比选申请文件PDF版。

注:上传的比选申请文件PDF版应为比选申请人按“第六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编写,按要求签字盖章,并进行扫描后生成。

5.2比选申请人提报的平台询价单须与比选申请文件中的报价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将否决其比选申请。报价均为含税价格。

5.3逾期未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或未提报项目报价(平台报价显示为0),视为比选申请人放弃参与本项目。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启方式。各比选申请人无需参加开启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纸质版比选申请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zzmetro.going-link.com)、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www.zzmetro.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康宁街100号

邮编:450000

邮箱:law@zzmetro.cn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与康宁街交叉口亚新广场A栋1408

联系人:郭先生、闫先生

电话:0371-68662300

邮箱:bjzczbgs@126.com

2021年04月30日



附件: 附件二.docx 附件一.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