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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黄河国家博物馆站至东赵站勘察及土建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阅读次数 : 16575 发布时间 : 2020-12-31 11:52

1.招标条件

郑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黄河国家博物馆站至东赵站勘察及土建设计项目,招标人为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本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沿文化路南北走行,线路长度2.5km,均为地下线,包含2站2区间,分别为黄河国家博物馆站、黄河国家博物馆站~黄河谣文旅小镇站区间、黄河谣文旅小镇站(含与K1线换乘节点)、黄河谣文旅小镇站~东赵站区间。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有车站、区间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土建设计。

2.4计划服务周期

总服务周期:自中标之日起,至本工程初期运营或竣工验收后(以发生时间较早者为准)370日历天止;

其中:

初勘报告递交时间:2021年3月31日前;

详勘报告递交时间:2021年5月31日前;

初步设计(含工程招标设计文件)周期:2021年4月30日前;

施工图设计周期:2021年4月30日起至初期运营或竣工验收(以发生时间较早者为准);

配合施工:自本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初期运营或竣工验收(以发生时间较早者为准)。

缺陷责任期:本工程初期运营或竣工验收后(以发生时间较早者为准)37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有效企业资质证书: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3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和一项类似项目勘察业绩。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的项目负责人职务;为投标人在职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12个月内,投标人已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度(2017年度-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6信用情况: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并提供相关主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有失信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投标人须提供《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8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

3.9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17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无行贿犯罪承诺,内容应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格式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方不受此限制)。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须由牵头人及一名成员组成,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必须在本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循联合体协议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对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成员组成作任何变更。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负责本项目招标范围内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

(4)联合体成员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并负责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及相关服务工作。

(5)联合体牵头人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联合体成员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勘察业绩。

(6)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正式员工。

(7)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第3.1、3.6-3.10款资格要求,联合体牵头人还须满足3.5款资格要求。

注:1. 本招标项目类似项目设计业绩限于合同签订时间在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经招标的单项合同至少包含一站一区间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设计项目。投标人作为分包人或联合体成员(非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的业绩不能作为类似项目业绩。

2.本招标项目类似项目勘察业绩限于合同签订时间在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经招标的单项合同签约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工程勘察服务。投标人作为分包人完成的业绩不能作为类似项目业绩。

3.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设计业绩限于经招标的单项合同至少包含一站一区间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设计项目。

4.城市轨道交通限于城市内的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磁浮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

5.同一业绩同时符合上述第1条、第2条业绩定义的,视为具有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和一项类似项目勘察业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27日前,请登录“郑州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PBidder”,凭CA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河南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开通了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功能,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交易主体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的,可通过以下链接:(http://xaca.hnxaca.com:8081/online/ggzyApply/index.shtml)在线办理,点击交易中心登录入口自助绑定。如遇使用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0371-96596;(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信安CA开通数字证书在线办理的通知)公告)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371-67188807,4009980000。

4.2投标人须注册成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点击“交易主体登陆”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文件下载,并按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所含格式(*.ZZZF)的招标文件及资料。

4.3由于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法在现场交纳招标文件费,故文件费的收取如下:招标文件费,费用为5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采用对公转账方式转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转账时备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备注可简写,意思表达清楚即可)。

户名名称: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郑州紫荆山支行

账号:41106200001801028644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28日10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

5.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zzggzy.zhengzhou.gov.cn/)。开标地点(远程开标机位):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六楼A区第六开标室。

5.3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远程开标期间,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其投标文件解密;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其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解密工作开始后一个小时内未解密的,不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5.5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

说明:1.投标人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评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郑州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郑州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100号

邮编:450000

邮箱:law@zzmetro.cn

电话:0371-55166672

传真:0371-5516661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与康宁街交叉口亚新广场A栋1408

联系人:罗先生、闫先生

电话:0371-68662300

邮箱:bjzczbgs@126.com

监督单位: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处

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35号

电话:0371-67885515

传真:0371-61788905

邮箱:sjwgcztbjg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