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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副主任范强一行到公司宣讲《郑州市轨道交通条例》

阅读次数 : 6084 发布时间 : 2015-12-31 12:05

122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强一行莅临公司召开《郑州市轨道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讲会。《条例》涉及各市直单位负责人,公司领导及中层干部聆听了《条例》宣讲。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主任李艳从立法的必要性、制定过程和依据、立法的思路和原则、主要架构及9个需要说明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对《条例》进行了全面精准而又详尽的解读,使大家更深层次地了解熟悉了《条例》的精髓。 

范强站在历史的角度,运用国际视野,强调了轨道交通在城市发展中承担的使命和责任。他说,大力发展轨道交通是从根本上缓解交通拥堵和大气污染的最有效途径;是建设现代化城市公共交通体系、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改善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对于轨道公司和轨道交通工程下一步发展,范强提出三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一要坚持需求理论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大力发展轨道交通,为公众提供优质出行服务;二要紧跟国际步伐、更新观念,坚持用轨道交通引领城市发展的理念进行规划和建设;三要坚持“两手抓、两不误”的发展思路,即:一手抓轨道交通自身建设,一手抓资源综合开发,不断拓展轨道交通建设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