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供电系统配电变压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郑州市轨道交通4 号线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城市 [2018]33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郑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供电系统配电变压器设备采购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1 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2.2 项目概况:郑州市轨道交通4 号线工程起于安顺路站,沿线依次途径长兴路站、丰收路站、丰庆路站、文化路站、国基路站、龙源一街站、龙源五街站、龙源八街站、龙源十一街站、龙湖内环 路、龙湖站岛站、副CBD内环站、鑫融路站、龙湖中环路站、农业东路站、如意湖北站、会展中心站、商鼎路站、商都路站、货栈街站、航海东路站、果园南路 站、太白路站、星火路站、止于河西北路站,均为地下线,共设站27座,均为地下车站,起点设车辆段一处,终点设停车场一处,全程线路30.135km。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郑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供电系统配电变压器设备采购,包含配电变压器设备及相关服务,详细内容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5 供货期:满足线路开通运营要求。
2.6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须是配电变压器设备制造商。
3.3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配电变压器设备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3.4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项配电变压器设备的供货业绩
注:配电变压器设备的供货业绩指合同订立时间在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配电变压器设备的供货业绩;
3.5 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
3.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5年度-2017年度)审计报告,投标人未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并提供相关主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的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9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6日17 时00分,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凭企业CA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CA锁 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进入)“办事指南-建设工程”栏目,下载并携带相关资料到郑州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办事大厅办理,CA锁办理咨询电话:0371-96596;技术服务电话:0371-67188807。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登录“郑州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sggzy.com/TPBidder”,凭企业CA锁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5.3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18年10月30日起至2018年11月6日。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9日10时30分,地点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淮河西路39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www.zzmetro.cn)上发布。
招 标 人: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中兴南路交叉口西北角 |
联 系 人:段女士 |
电 话: 0371-55166679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海赋国际17层1724室 |
联系人:刘先生、闫先生 |
电话:0371-55637661 |
电子邮件:bjqs_zz@sina.com |
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