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采购 > 招标/比选公告

郑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6号线及10号线工程装修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阅读次数 : 14260 发布时间 : 2018-06-06 18:13

1.招标条件

郑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6号线及10号线工程项目业主为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 政府投资及自筹招标人为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郑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4号线工程北起于惠济区江山路以西,沿三全路、文化路、国基路、龙湖中环路、龙湖、龙源十三街、如意东路、如意湖、中州大道、腾飞路、金岱路走行,南止于南四环以北的河西北路站,正线采用地下敷设方式;线路全长29.287km,设站27座,其中换乘站12座。

2.1.2郑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郑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贾峪镇站~花园口东站)线路从西往东主要沿洞林路、奥莱大道、明晖路、常州路、文博大道、渠南路、淮河路、南关南街、二里岗南街、未来路、众意西路、龙源八街、迎宾大道敷设。长约47.1km。共设车站31座,其中,高架站1座,地下站30座,换乘站11座。

2.1.3郑州市轨道交通10号线工程:郑州轨道交通10号线(东虢湖站-郑州火车站)线路主要沿洛宁路、锦江南路、郑上路、京城路、中原西路和康复后街敷设,到达郑州火车站西广场北部。全长约43.833km,设站22座,与其他线路的换乘站8座。

2.2建设地点:郑州市。

2.3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2.3.1一标段:郑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装修设计。

2.3.2二标段:郑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装修设计。

2.3.3三标段:郑州市轨道交通10号线工程装修设计。

2.4招标范围

各标段招标范围均包括:1)全线车站、出入口及风亭、无障碍电梯等的方案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公共区、卫生间、轨行区、通道、出入口及风亭、无障碍电梯等)、导向标识系统设计(含车站出入口、车站出入口周围500米范围内现场信息采集、3D街区图)、广告灯箱系统设计(含车站通道出入口、站厅层墙面、站台轨行区以及梯楣处和103寸电子广告屏的设计)、便民服务区(含车站商业区公共部分)、客服中心等。2)与装修通用图、标准图设计、车站装修、广告灯箱、导向标识系统设计施工招标配合、施工配合及总体管理。

2.5设计服务阶段与设计服务期限

序号

设计服务阶段

设计服务期限

1

方案设计

自合同订立之日起3个月

2

施工图设计

3个月

3

导向标识系统设计

2个月

4

广告灯箱系统设计

1个月

5

施工招标配合阶段

根据施工招标项目实际进度确定

6

施工配合阶段

自装修施工、广告灯箱施工、导向标识系统施工开始至试运营或竣工验收后(以发生时间较早者为准)

7

缺陷责任期

试运营或竣工验收后(以发生时间较早者为准)365日历天后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标准,并符合设计总体总包方设计管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有效企业资质证书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建筑装饰设计甲级资质;

4)建筑装饰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本招标项目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合同订立日期在201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装修设计项目或公共建筑装修设计项目。

3.4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系列中级(含以上级)技术职称,且至少担任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负责人职务;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12个月内,投标人已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

提醒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与报名阶段保持一致;此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符合的,将导致否决其投标。

3.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至少担任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的技术负责人职务;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12个月内,投标人已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

3.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 2015年度-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未连续三年亏损;财务会计报表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8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期限不少于三年,截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查询对象应至少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9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

3.10信用情况: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并提供相关主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的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注:1.投标人作为分包人或联合体成员(非联合体牵头方)的项目业绩不能作为类似项目业绩。

2.本招标项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限于城市内的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磁浮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

3. 本招标项目公共建筑工程限于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车站建筑)。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6月6 日至2018年6月13日17 时30  分,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 认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  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    0371-67188800)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郑州市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ndzzbtb.hndrc.gov.cn)、《郑州建设信息网》( www.zzjs.com.cn)、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sggzy.com)、《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 www.zzmetro.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址:郑东新区站南路与康宁街西北角

电子邮件:law@zzmetro.cn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广场E8

人:郭靖华

   话:0371-88886156

   真:0371-65997388

   址:www.hnwxzb.com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