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车站风水电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前公示的公告
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09]147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自筹。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车站风水电安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拟于近期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公示,请各潜在投标人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及是否合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07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定义:城市轨道交通车站风水电安装工程,或单项合同建筑规模不低于2万平方米且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设施机电安装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注册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安全B本),至少担任过1个已完工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经理职务,且中标后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外地投标人在开标前完成进豫(进郑)备案。
6、投标人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二、公示期
本公告公示期为2012年3月27日至2012年3月31日。所有意见和建议应于2012年3月31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传真至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同时将文件电子版发至law@zzmetro.cn。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紫荆山路与金城街交叉口鑫泰大厦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371-69157981
传 真:0371-69157982
四、监督电话
市纪委、市监察局驻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特派员:
0371-69157970 13603980356
市人民检察院驻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特派员:
0371-61003028 13700888076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纪监审计部:0371-61003033
201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