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采购 > 招标/比选公告

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车辆段、停车场2016-2018年物业管理服务比选公告

阅读次数 : 3155 发布时间 : 2016-05-26 18:26

 1. 比选条件

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车辆段、停车场2016-2018年物业管理服务已具备比选条件,比选人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及自筹,现委托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比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2.1 项目概况: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车辆段位于郑开大道以北,魏河以南,马楼村以东,规划京港澳高速辅道以西的区域。围墙内占地面积33.94公顷,房屋总建筑面积约8.1万㎡。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凯旋路停车场位于郑西客专以南、郑上路以北、规划雪松路以东、规划凯旋路以西的地区。围墙内占地面积12.1公顷,房屋总建筑面积约3.2万㎡。

2.2比选范围: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车辆段、停车场,保安、保洁、水电设施维修、电客车清洁等物业服务。具体分为:环境卫生管理、会议服务管理、公寓管理、安全保卫与治安防范(包含通泰路、新华主所2个变电站的安防),综合楼、公寓、食堂、消防楼及活动场所的水电管道维修等,沟、渠、池、井、管道疏通等,电客车及电客车空调滤网等清洗(需自备保洁设备),物业管理耗材及电客车清洁耗材供应,段内相关非生产性指示牌、标线、门牌、索引牌、段内果皮废纸箱的配置,本物业范围内比选人委托的其他工作等。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计划服务期限:两年(20160720日至20180719日,具体服务日期以实际进场日期为准。)。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比选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发布汇率的中间价折算)。

3.2比选申请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证书。

3.3比选申请人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本项目中的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合同订立时间在201311日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非住宅类公共场所物业管理服务,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4比选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物业管理师证;为比选申请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比选申请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12个月内,比选申请人已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

3.5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3.6比选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3年度-2015年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未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同一标段比选申请。

3.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 比选申请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16527日至20166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 30 分至 11 30 分,下午 14 30 分至 17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行署国际E80805房间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4.2.1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2.2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由比选代理机构留存,原件则在验证后当场退还(法人授权委托书除外);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比选文件,地点为见比选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www.zzmetro.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中兴南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胡先生

邮箱:law@zzmetro.cn

比选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行署国际E80805房间

人:豆先生 李先生

    话:0371-88886156

    真:0371-65997388

    址:www.hnwxzb.com

2016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