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采购 > 招标/比选公告

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与城郊铁路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项目比选公告

阅读次数 : 5326 发布时间 : 2015-01-12 17:08

1. 比选条件
   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与城郊铁路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比选人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现委托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沿黄河路、商务外环路、龙湖外环路、盛和街、心怡路、经开第十大街、航海路、桐柏路和西站路布置,属于城市核心区外围边缘的环形线路。联系新客站片区、郑东片区、金水中原片区、西北片区、西部服务片区、中原二七片区、管城片区、经开片区,为核心区外围各功能片区间提供联系。线路全长约40.4km,设车站32座,其中换乘站15座,均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约1.26km。停车场和车辆段各一个;全线设主变电站2座,与1号线共用线网控制中心。工程估算约280亿元。
  郑州市南四环至郑州南站城郊铁路从2号线一期工程的终点南四环站,向南经龙湖镇、华南城、航空港北部片区后进入郑州市新郑机场,继续向东,止于规划郑州南站。线路全长约42.1km,其中高架线长约17.2km,地下线长约24.9km,设车站18座,平均站间距2.3km。工程估算约205亿元。本工程拟分两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为南四环站至机场站东侧盾构井段,线路长度约31.7km,设车站14 座,车辆段一座,计划2014 年3 月开工,2016 年6 月底通车。二期工程为机场站东侧盾构井至郑州南站段,线路长度约9.4km,设车站4 座,停车场一座,计划2015 年12 月底开工,2018 年12 月底建成通车。
   2.2标段划分及比选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均采用共保方式,其中:
   01标段: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
   02标段:郑州市南四环至郑州南站城郊铁路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
   2.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及自筹。
   2.4服务期限
  01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24:00时止(包括试车期),以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全线通车试运营之日为准。如到期后全线未通车试运营,本保险期限将自动顺延180天,并不因此加收任何附加保险费,但被保险人须提前30天通知保险人。超过180天时,保险人按原费率的80%并按日比例收取保险费。
  附加保证期:共24个月。全部工程施工结束交工验收之日或已实际交付使用时之后24个月,以先发生者为准,如工程延期则保证期的起期相应顺延。
  02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24:00时止(包括试车期),以郑州市南四环至郑州南站城郊铁路工程全线通车试运营之日为准。其中,一期工程自2014年04月16日00:00时起至2016年6月30日24:00时止(包括试车期);二期工程自2015年12月31日00:00时起至2018年12月31日24:00时止(包括试车期)。如到期后全线未通车试运营,本保险期限将自动顺延180天,并不因此加收任何附加保险费,但被保险人须提前30天通知保险人。超过180天时,保险人按原费率的80%并按日比例收取保险费。
  附加保证期:共24个月。全部工程施工结束交工验收之日或已实际交付使用时之后24个月,以先发生者为准,如工程延期则保证期的起期相应顺延。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或经其授权的唯一省级分支机构;保险公司总公司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发布汇率的中间价折算)。
   3.2比选申请人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经营财产保险)。
   3.3比选申请人近三年度(2011年度-2013年度)未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3.4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比选申请资格被取消状态。
   3.5比选申请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比选申请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期限不少于三年,截止日期在比选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公司成立期限不足三年的,查询期限从公司营业执照载明的成立之日起)。
   3.6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本项目的两个标段比选申请,但不能兼中两个标段的首席承保人;如成为一个标段的首席承保人,须自动放弃另一标段的保险人资格。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
4. 比选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请于2015年 01 月 12 日至2015年 01 月 19 日17时00分,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比选申请报名。(网上比选申请报名办法详见《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网上投标报名有关事宜的通知》。)办理事宜联系电话:0371—67171613、67188883。
5. 比选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交易系统”,凭企业身份认证锁下载比选文件。
   5.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见比选文件,地点为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淮河西路39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郑州建设信息网(www.zzjs.com.cn)、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www.zzmetro.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比选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站南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段女士
电话:0371-55166679
邮编:450000
邮箱:law@zzmetro.cn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层
邮编:100026
联系人:闫先生、石女士
电话:0371-68662300
传真:0371-68662300
邮箱:bjzc6yz@126.com


2015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