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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轨道交通调度中心物业管理项目比选公告

阅读次数 : 3790 发布时间 : 2014-09-15 15:45

 

1. 比选条件
郑州市轨道交通调度中心物业管理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郑州市轨道交通调度中心含10条线线路控制中心、应急指挥中心、清分清算中心、数据档案中心、信息编播中心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本工程一期建筑面积65992.8平方米,主体建筑地上二十五层,裙房五层,地下两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813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806.3平方米。地上总高度109.35米(主体楼面),室外地面至屋顶女儿墙高度为118.16米。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属于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比选范围: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调度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客户服务、设施设备维护服务、公共秩序维护服务、保洁服务、绿化服务等),具体比选范围详见本比选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4服务期限:24个月。
3.1比选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发布汇率的中间价折算);
3.2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一级资质证书,且合格、有效。
3.3比选申请人近三年(自2011年09月01日起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止)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中单体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及以上单一业主的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至少同时包含客服、工程、安保、保洁。下同);
3.4比选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为比选申请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比选申请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
3.5比选申请人近三年度(2011年度-2013年度)未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3.6比选申请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比选公告发布当日或之后);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
3.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 比选报名
4.1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14年9月15日至 2013 年9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5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郑州市纬二路4号(经一路与纬二路交叉口东北角)326房间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4.2.1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师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2.2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由比选代理机构留存,原件则在验证后当场退还(法人授权委托书除外);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6.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92609 30分,地点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www.zzmetro.com上发布。
比 选 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紫荆山路与金城街交叉口鑫泰大厦
邮   编:450000
    箱:law@zzmetro.cn
比选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纬二路4号
     编:450002
联  系 人:李女士
     话:0371-65928319
     真:0371-65928005
     箱:hnjdzb6@126.com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