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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2号线一期、城郊铁路一期工程消防设施第三方检测项目招标前公示的公告

阅读次数 : 3954 发布时间 : 2016-03-11 16:18

 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2号线一期、城郊铁路一期工程消防设施第三方检测项目拟于近期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公示,请各潜在投标人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及是否合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为一期工程的延伸线,分为东西两段,西段线路起于长椿路与莲花街交叉口的河工大站,终至于一期工程起点站西流湖站,西段线路长9.648km,设站7座。东段线路起于一期工程终点站市体育中心站,终止于河南大学站,东段线路长5.359km,设站3座。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线路全长约15.007km,设站10座,均为地下车站。1号线二期工程站间距最大为2267m,为体育中心站至龙子湖中心站;站间距最小为1012m,为新郑州大学站至科学大道站。

郑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线路为南北走向,起于广播台站,止于南四环站,线路长20.649km,均为地下线,最大站间距2.424km,最小站间距0.752km,平均站间距1.336km,设车站16座(其中紫荆山站与1号线同步实施)全线设一座车辆段,共设置两座主变电所(其中新建国基路主变电站1座,同时利用1号线已实施的新华地铁变电站向2号线供电),采用集中供电方式。设计列车行车最高速度为80km/h。车辆采用B型车6辆编组,最大轴重为14t,采用DC1500V接触网供电。全线总投资估算1230040万元,技术经济指标为59568.99万元/公里。

郑州市南四环至郑州南站城郊铁路一期工程的起止范围为2号线南四环站至机场段(机场二期建设范围东边缘)(里程范围为K30+100K61+800),线路全长约31.7km,其中高架线长约16.03km,地下线长约14.4km,过渡段长约1.27km,共设车站14座,高架站、地下站各7座,平均站间距为2.2km。全线设车辆段、停车场各一座,共设置两座主变电所,采用集中供电方式。设计列车行车最高速度为100km/h。车辆采用B型车6辆编组,最大轴重为14t,采用DC1500V接触网供电。一期工程总投资估算1453102.11万元,技术经济指标为45839.18万元/公里。

2.招标范围:

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2号线一期、城郊铁路一期工程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电气防火检测、钢结构防火涂料检测及其它检测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消防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分隔(卷帘门、防火门)等系统的隐蔽工程、安装及功能测试。

2)电气防火检测:变配电装置、动力设备、照明装置、开关、插座、线路敷设、接地装置、防雷装置等设备的安装及功能测试。

3)钢结构防火涂料检测:防火涂料的选型、涂刷质量、涂层厚度等的消防检测。

4)其它检测服务:含与消防部门沟通、协助报验、参与消防验收各环节、消防验收整改建议、技术咨询论证、施工设计图和安装现场核查、产品设备检查、工程档案建设等综合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临时)一级资质,且证书合法有效,资质许可的业务范围应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消防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12个月内,投标人已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

提醒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与报名阶段保持一致,否则,应在开标前向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此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符合的,将导致废标。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2年度-2014年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未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6.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期限不少于三年,截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成立期限不足三年的,查询期限从投标人营业执照载明的成立之日起。查询对象应至少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7.注册地址非河南省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按《河南省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豫设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分支机构。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公示期

本公告公示期为2016311日至2016316日。所有意见和建议应于201631517:00前以文件电子版形式发至law@zzmetro.cn

四、联系方式

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中兴南路交叉口西北角

人:胡先生

    话:0371-55166679

五、监督电话

市纪委、市监察局驻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特派员:0371-55167888   13603980356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纪监审计部:0371-55166688  

                                                                                                                                                                                   2016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