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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车站装修工程导向标识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阅读次数 : 6911 发布时间 : 2013-01-09 17:31
  1.招标条件
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09】147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车站装修工程导向标识系统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的导向标识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为一条东西方向的直径线,贯穿城市东西发展主轴,覆盖城市东西主轴客流走廊。线路衔接碧沙岗综合服务中心、二七广场商业中心、郑东新区CBD、综合交通枢纽等区域及市级功能中心,同时联接紫荆山商业中心、须水商业中心、西部大学城等重点地区;快速联接郑州东站和郑州火车站,加强城市轨道交通线网与铁路枢纽的衔接,实现城市交通与区域交通的一体化。
一期工程起于西流湖站,终于规划的市体育中心站,线路长26.2km,均为地下线;设站20个,平均站间距1.33km。正线最大站间距2353.7m,最小站间距944.2m,线路最大纵坡30‰。正线最小平面曲线半径300m,辅助线最小曲线半径为200m,联络线最小曲线半径为150m。
2.2招标范围: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导向标识产品(含站厅、站台、通道及站外500米范围内导向牌)的产品制作供货及相关服务。其中包括深化设计、生产制造、出厂前产品检测(出具相关检测报告)、产品运输至现场、产品测试(达到相关验收标准)、产品单体调试(满足相关工艺要求)、产品现场安装指导,参与配合整个系统的调试(满足系统控制要求),直至导向标识有效运作,符合验收要求。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质量要求:合格并满足用户需求书要求。
2.5计划供货期:4个月,暂定为2013年03月至2013年06月,最终以工程实际施工时间为准。
2.6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3.1.1投标人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有效,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发布汇率中间价折算);
3.1.2投标人必须是标识(或标牌)的生产制造企业(以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为准);
3.1.3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及查询截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
3.1.4供货业绩要求:200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须具有至少一项类似供货业绩(类似供货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轨道交通、机场导向标识系统供货业绩);
3.1.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3年1月9日至2013年1月15日17时00分,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网上投标报名办法详见《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网上投标报名有关事宜的通知》。)办理事宜联系电话:0371-67171613、67188883,联系人:张涛、靳更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缴纳上述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淮河西路39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郑州建设信息网(www.zzjs.com.cn)、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www.zzmetro.com)、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www.hnwxzb.com)上发布。
8.其他
本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中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并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紫荆山路与金城街交叉口鑫泰大厦
邮 箱:law@zzmetro.cn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紫荆山路57号
邮 编:450012
联 系 人:豆军建 赵周东
电 话:0371-88886156
传 真:0371-65997388
网 址:www.hnwx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