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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龙湖段市政配套工程土建施工01标段招标公告

阅读次数 : 7039 发布时间 : 2012-06-04 18:05
  1. 招标条件
郑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龙湖段市政配套工程已由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城市[2011]4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郑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龙湖段市政配套工程土建施工01标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上海中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郑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为一条南北方向的直径线,全长35.27km,共设26个车站,龙湖段市政配套工程为龙湖片区内6站2区间的土建工程,包括龙源五街站、龙源八街站、龙源十一街站、龙湖岛站、鑫融路站、龙湖中环站以及龙源十一街~龙湖岛站区间和龙湖岛站~鑫融路站区间。龙湖段市政配套工程土建施工01标段包括龙湖岛站和鑫融路站。
龙湖岛站是4号线龙湖段市政配套工程的中间站,车站位于规划龙湖的中心岛,跨副CBD环路设置,车站设置在规划公共绿地内。龙湖岛站采用岛式双层车站形式,位于规划龙湖的中心岛,有效站台长度为120m,标准断面宽度20.7m,车站西侧规划有龙源十三街下穿隧道,宽度29米,双向6车道,埋深23.22米,现已经开始施工。龙湖防渗墙目前已施工合围完毕,为避免龙湖岛站~鑫融路站区间穿越龙湖防渗墙的施工风险,4号线龙湖段市政配套工程土建施工应做好区间穿防渗墙处的加固处理和区间联络通道工程。
鑫融路站是4号线龙湖段市政配套工程的中间站,车站主体位于如意东路与鑫融路交叉口。鑫融路站采用岛式地下两层车站形式,车站有效站台长度为120m,标准断面宽度19.7m,车站有效站台中心里程处顶板覆土3m。 2.2招标范围:
郑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龙湖段市政配套工程龙湖岛站和鑫融路站两车站的主体及附属部分的土建工程及土建与系统的接口预留部分;两车站盾构进出洞段地基加固工程,龙源十一街站~龙湖岛站区间下穿龙湖段内联络通道加固工程;龙源十一街站~龙湖岛站区间和龙湖岛站~鑫融路站两区间穿越龙湖防渗墙段地基加固工程;龙湖岛站~鑫融路站区间下穿北三环隧道段加固工程,本工程建成后近期不做利用而应做的临时封堵工程。
2.3标段划分:不划分
2.4工期:计划总工期427日历天 (计划开工:2012年6月30日)
2.5工程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定义:2007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的合同金额大于2亿的城市轨道交通土建施工项目(合同至少包含2个车站土建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注册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安全B本),具有工程系列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经理职务,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与投标人已签订劳动合同、已参加近6个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且中标后不得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外地投标人在开标前完成进豫(进郑)备案。
3.6投标人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6月4日至 2012 年 6 月 8日 18 时 30分,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网上投标报名办法详见《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网上投标报名有关事宜的通知》。)办理事宜联系电话:0371—67171613、67188883,联系人:张涛、靳更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下载招标文件(1、格式为*.ZBJ的文件;2、格式为*.ZBS的商务标文件;3、电子版图纸)。
5.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500 元(大写:伍佰元人民币),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上述费用,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淮河西路3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郑州建设信息网(www.zzjs.com.cn)、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www.zzmetro.com)上发布。
8. 其他
本项目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 [2003] 857号》文、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规定,按照相应收费标准计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此项费用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并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紫荆山路与金城街交叉口鑫泰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西藏南路1225号3楼
邮 编:200123
联 系 人:苗先生
电 话:13795444360
传 真:
邮 箱: 13795444360@163.com


2012年 6 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