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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领导调研郑州轨道交通工程

阅读次数 : 22221 发布时间 : 2013-11-28 10:56

 2013年11月21日上午,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祖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苏长明及各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对郑州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进行调研,并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与公司领导进行座谈。公司领导及特派员郭拥军、张洲、赵永胜、王作勤、马海乾,政治部、人力资源部、纪监审计部负责人参加座谈。

杨祖伟一行从市体育中心站乘坐正在调试运行的1号线一期工程电客车至郑州东站,体验轨道交通运行情况,并到调度中心进行观摩,随后到公司进行座谈。

郭拥军对杨祖伟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与衷心感谢,详细介绍了郑州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概况、各线路建设进展情况、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工程质量安全情况,以及特派员进驻情况。1号线一期工程试运行及联调联试进展顺利、装饰装修工作正在进行收口收边、主变电站将于12月10日实现双电源双回路的供电目标、试运营验收等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为1号线一期工程12月26日试运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人民检察院、市财政局驻公司特派员,立足各自工作职责,重视在反腐倡廉工作中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坚持把事先预防、过程监督与搞好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把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真诚为企业服务上,帮助企业依法治企,有效地促进了企业反腐倡廉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提升。轨道公司将继续把依法治企理念贯穿到轨道工程建设及运营管理的全过程,郑州市各级检察机关能够为郑州轨道交通工程排忧解难,保驾护航,确保各项工程建设有序、平稳推进。

杨祖伟对郑州轨道交通工程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给予充分肯定。随着各条线路的逐步开工建设,轨道公司建设任务将越来越重,将有更大的作为,更需要全市各单位全方面的支持与帮助。他希望,一是全市各级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轨道交通建设是郑州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各检察机关要提高思想认识,以大局为重,为郑州轨道交通建设做好服务。二是全市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为轨道交通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各级检察机关要提高自觉性、主动性,发挥专业特长,加强联系,帮助轨道公司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好保驾护航。特派员要继续发挥好督察、督办职责,加强与各城区检察机关的联系,确保“地铁工程建设到哪,法律服务跟到哪”。三是轨道公司要主动加强与全市各级检察机关的联系与沟通。轨道公司要进一步加强依法治企理念,加强与各级检察机关的沟通与联系,做好犯罪预防,进一步强化反腐倡廉与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在招投标等重要决策环节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好此类工作,确保建设好阳光工程,不断推进郑州轨道交通事业健康发展,为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区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