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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黄河路安置项目招租比选公告

阅读次数 : 10906 发布时间 : 2020-09-29 20:00

1. 比选条件

      郑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黄河路安置项目招租已具备比选条件,比选人(出租人)为郑州市轨道交通置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比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比选条件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黄河路和花园路交叉口东南角,紧邻郑州市轨道交通运营2号线、5号线,且地下结构与黄河路换乘站通道相连。主体为框架剪力墙结构,7度抗震设防,工程等级为一级,总用地面积13494.12㎡,总建筑面积约75702.0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1432.84㎡,地下建筑面积24269.17㎡。地下三层(附带夹层),由全自动机械车库、非机动车库、设备用房和人防地下室组成。

地上为1#2#住宅楼。1#楼(含商业)为地上33层(裙房两层)+地下4层结构,地上1~2层为商业,3~33层为住宅,地下室1层为商业,2~4层为设备用房。地上总建筑面积39032.18m2。建筑结构总高度为99.350m2#楼(含商业)为地上28层(裙房三层)+地下4层结构,地上1~3层为商业,4~28层为住宅,地下室1层为商业,2~4层为设备用房。地上总建筑面积12183.91㎡。

2.2比选范围:本次出租总面积10404.6㎡整体商业租赁。1#楼地上1~2层、地下室1层及2#楼地上1~3层、地下室1层整体招租。其中1#楼地上11569.32㎡,地上21823.88㎡;2#楼地上1919.61㎡,地上2761.1㎡,地上2层(楼梯)58.36㎡,地上3761.1㎡;1#楼、2#楼地下室1层建筑面积合计4511.23㎡。

比选阶段租赁面积为设计预测指标,最终以项目竣工验收后的实测建筑面积为准。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租赁期限:20年(含免租期12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出租人交付给承租人之日起计算。

2.5租赁费用说明

1缴租方式:租金在出租期内每半年缴纳一次,先缴租金后使用物业。承租人须在下一缴纳期限30日前缴纳租金。

2履约保证金:承租人应在合同签约时一次性向出租人缴纳80万元履约保证金(现金或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内不能抵作承租人应交纳的费用,租赁期满无息退还。

2.6房屋设施与交付

1)本项目为毛坯交付,出租人预留供暖口、排烟、燃气口。招租区域内现有的货梯或电梯由承租人运营及维护,以上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前期装修改造阶段的水、电费用由承租人承担缴纳;

2)租赁期内,如因承租人经营需要对房屋进行改造、维修、更新,其方案必须提前1个月报出租人书面审核同意签字,且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3)租赁期满或中途退租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限期将新增添置可移动的装置及设备搬离或清理,并将房屋恢复至承租时的状态,承租人逾期不搬离或不清理的或未恢复至承租时的状态,则视为放弃其所有权,出租人可自行处置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出租人负责区域内一级消防工程施工及调试验收工作,承租人负责区域内二级消防工程施工及调试验收工作,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并配合出租人整体消防验收;

5)承租人根据商业经营功能定位及用电设计(含餐饮用电和灯光用电等)情况,自行负责对现有电力进行增容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给予积极配合。

2.7承租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诚信经营。租赁经营期间,承租人可以进行正常招商活动,但不得整体转租或私自转移经营权及收益权;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使用出租人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有损于出租人名誉的任何活动;不得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易产生环境污染的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所租房屋从事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承租人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水、电、卫生、工商、税务及其他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时足额缴纳。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物业商业运营业态);

3.2比选申请人须至少具有一项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合同签订日期在2015年01月01日至评审截止时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商业运营案例。

3.3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

3.5比选申请人须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比选文件),并提供相关主体(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比选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有失信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申请。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 比选申请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申请人,请在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https://zzmetro.going-link.com)注册并通过审核成为合作伙伴,完成平台报名。

4.2阳光采购平台报名程序如下:

4.2.1比选申请人登陆采购平台网页(https://zzmetro.going-link.com),根据“平台首页-公司新闻”中《SRM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的指导成为用户,经平台审核通过后获得账号及密码;

4.2.2申请人获取账号及密码后,应在平台上申请成为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合作伙伴(操作流程见《SRM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中“合作伙伴邀约”);

4.2.3发出合作伙伴申请后,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携带下列资料到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东明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0层招标一部)(比选代理机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成为合作伙伴。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情况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格式见附件1);

(3)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类似项目业绩复印件或原件。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由代理机构留存。(业绩证明除外)

4.3成为合作伙伴后,申请人登录阳光采购平台,在“销售-供应商报价”页面点击单据进行参与,方可下载网上比选文件。比选文件的获取时间:2020年929日至2020年1016日。

4.4因阳光采购平台处于试运行期,比选申请人务必尽快掌握平台注册、审核、成为合作伙伴等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注册审核未成功所带来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5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另见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比选申请文件送至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兴南路与康宁街交叉口郑州轨道交通调度中心1楼102会议室(开启地点)文件逾期未送达,比选人不再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www.zzmetro.cn)、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https://zzmetro.going-link.com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郑州市轨道交通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中兴南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张先生

比选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0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1-65528803

电子邮件:zhaobiao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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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委托授权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