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国家住建部检查组召开城市轨道交通和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河南汇报会

阅读次数 : 3760 发布时间 : 2013-07-18 12:19

 

 

7月16日至1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检查组莅临郑州,检查我省城市轨道交通和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7月16日上午,国家住建部检查组在大河国际饭店5楼会议室,召开城市轨道交通和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河南汇报会。国家住建部质量安全监管司副司长曾宪新及相关工程安全质量专家出席会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王国清,郑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潘冰,省、市建设管理主管部门负责人,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洲,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夏景辉参加会议。会议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管处处长李新怀主持。

曾宪新首先就此次检查的目的、内容及要求等方面做了说明。王国清代表河南省住建厅对曾宪新一行到河南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并就河南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汇报。他指出,河南省住建厅十分重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将其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在国家住建部的关心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河南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受控。王国清表示,河南省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持续加强工程建设监管,不断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顺利完成城市轨道交通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

潘冰介绍了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有关情况。他表示,轨道交通工程风险系数高、技术难度大、施工环境复杂,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新课题。郑州市通过多措并举,不断完善我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动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化。2009年,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轨道交通建设若干意见》(郑发〔2009〕7号)文件,成立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文件精神,同步成立相应管理机构,落实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

二是建章立制,完善措施,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借鉴外地经验,先后出台《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分别从质量行为、风险监督、工程检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方面,对郑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印发《郑州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进一步规范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管理,建立轨道交通工程“城乡建设工作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网格化管理平台”,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群防群治,齐抓共管,上下联动、条块融合、杜绝盲区、不留死角”的网格化管理原则,建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长效管理体系。

三是加强监管,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按照“企业负责、专家评估、业主验收、程序监督”的质量控制原则,加强现场监督,落实各方质量责任,提高监督效能,依法开展工作;组织专家和监督骨干力量开展检查,确保质量隐患得以消除;对参建单位集中文件宣贯和监督交底,提高工作效率;编制《市政地铁新开工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相关事宜交底书》,明确新开工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相关事宜进行告知和交底的内容,对安全生产关键环节、难点及时提醒,防患于未然。

四是创新质量监管理念,明确质量监管重点。结合郑州实际,建立“以落实设计文件和强制性标准为基础,以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体建筑材料为重点,以工程质量行为监督为抓手,以行政执法处罚为手段”的监管模式,使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可控状态;在转变监督方式的同时,加入“提前预控、条件验收”的监督理念,提高监督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有效控制轨道交通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

五是以科技创新为突破,提高安全生产整体监管水平。依托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实时监控,及时纠正施工现场事故隐患和作业人员违章行为;利用网络预警平台,及时发送通知,提醒施工企业及项目部提前采取预防措施。

六是典型引路,深入服务,强力推进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制订精品培育计划和监管保证措施,积极推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先进经验,足迹标准化样板工地观摩活动,达到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交流沟通、查找不足、及时改进、共同提高的目的。坚持不定期巡回抽查检查,确保监督、整改及时到位,保证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

会后,曾宪新一行在轨道公司夏景辉及相关人员的陪同下,检查了1号线一期工程医学院站,2号线一期工程南四环站、东风路站的建设及质量安全监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