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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2018年境外发债法律顾问专项服务项目竞争性洽谈公告

阅读次数 : 5170 发布时间 : 2018-03-05 09:55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2018年境外发债法律顾问专项服务项目竞争性洽谈公告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采购人)采用竞争性洽谈方式对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2018年境外发债法律顾问专项服务项目选择供应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1. 项目简介

1.1项目概况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2018年境外发债法律顾问专项服务项目

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香港)有限公司(项目主承销商)、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1.2本项目标段划分:共四个标段,其中:

01标:公司方国际法律顾问;02标:项目方国际法律顾问。

03标:公司方国内法律顾问;04标:项目方国内法律顾问。

各洽谈响应人可就上述四个标段参与洽谈,但最多允许中选1个标段。

洽谈响应人被推荐为1个标段的第一中选候选人的,视为放弃其他标段的中选候选人资格,其他标段排名依次递补。

1.3服务范围

01标:作为公司方国际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负责撰写发行通函;

(2)协助公司审阅和协商交易文件;

(3)协助公司进行符合“S规则”市场惯例的尽职调查;

(4)出具香港法律意见书;

(5)协助公司准备本项目次债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申请工作;

(6)在文件签署及项目交割中协调并提供协助;及

(7)就适用的国际证券法律提供一般的咨询服务。

 

02标:作为项目方国际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审阅公司方国际法律顾问起草的发行通函;

(2)根据本项目进度起草交易文件;

(3)开展符合“S规则”市场惯例的尽职调查;

(4)代表项目方对安排函、安慰函以及法律意见书进行谈判;

(5)出具法律意见书;

(6)牵头并协调文件签署和交割;及

(7)就适用的国际证券法律向承销商提供一般的咨询服务。

 

03标:作为公司方国内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协助公司准备发债所需的内部授权文件;

(2)协助公司准备对监管机构的发债申报文件;

(3)按照各方商定的范围对中国境内实体开展尽职调查并向公司方出具符合要求的中国法律意见书;

(4)审阅募集说明书和交易文件中所有涉及中国法的内容并提供意见;

(5)对整个交易所涉及的中国法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6)其他与境外发债项目相关的法律服务。

 

04标:作为项目方国内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协助审阅发债所需的内部授权文件;

(2)协助审阅对监管机构的发债申报文件;

(3)按照各方商定的范围对中国境内实体开展尽职调查并向项目方出具符合要求的中国法律意见书;

(4)审阅募集说明书和交易文件中所有涉及中国法的内容并提供意见;

(5)对整个发债交易所涉及的中国法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6)其他与境外发债项目相关的法律服务。

2. 律师事务所资格要求

2.1  01标和02标段:响应人须具有公司注册处颁发的公司注册证书,能够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03标和04标段:响应人须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能够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2自2015年1月1日至洽谈响应截止时间内,为一个已完成的投资级城投类中国境外美元债券发行项目(该项目的发行方为中国境内公司)提供过法律顾问专项服务(业绩证明资料为法律顾问合同复印件或募集说明书)。

2.3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 报名及竞争性洽谈文件领取

3.1凡有意参加本次竞争性洽谈的响应人,请2018年3月9日17时00分之前在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SRM)网站(https://zzmetro.going-link.com/)报名。

3.2初次入库的响应人,应在阳光采购平台成为合作伙伴,具体流程如下:

3.2.1响应人登陆阳光采购平台(SRM)网站注册用户,上传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和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填写相关信息,获得账号及密码;

3.2.2响应人获取账号及密码后,在平台上向采购人发出成为合作伙伴的申请;

3.2.3响应人发出合作伙伴申请后,采购人复核通过后成为合作伙伴。

3.3成为合作伙伴后,响应人进入“阳光采购平台-收到的询价单-单号”点击“参与”方完成报名。

3.4因阳光采购平台处于试运行期,竞争性洽谈响应人务必尽快掌握平台注册、审核、成为合作伙伴、完成“参与”的流程,并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操作。因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所带来的损失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洽谈截止时间,下同) 2018 3 14 09 30 分,地点为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兴南路与康宁街交叉口郑州轨道交通调度中心第1811会议室。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4.3响应文件的递交需要包含(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负责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承诺函。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zmetro.cn)、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https://zzmetro.going-link.com

6 联系方式

地  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兴南路与康宁街交叉口郑州轨道交通调度中心

联系人: 高女士

电  话: 0371-55166678

阳光采购平台服务热线:400-900-9298

阳光采购平台报名、报价程序详见《SRM平台响应人操作手册》。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0183月5


附件1.授权书.docx

附件2:承诺函.docx

附件3.SRM操作手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