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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控制测量检测(含工后监测)及第三方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阅读次数 : 4308 发布时间 : 2016-09-02 11: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控制测量检测(含工后监测)及第三方监测项目,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2.2 项目概况:2号线二期工程线路起于天山路站,沿开元路东行,分别设置天河路站、金河路站、文化路站(含7号线换乘站)、田园路站,其后沿花园路南下,设置 金达街站(预留与规划13号线换乘条件),出站后下穿贾鲁河、连霍高速公路后到达终点(一期工程起点广播台站)。线路全长约10.133km,均为地下 线,共设车站6座,平均站间距1.728km。线路西端设停车场一处,出入线由天山路站接轨。其中分别在天河路站与3号线换乘,在文化路站与7号线换乘,在金达街站与20号线换乘。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01标段:郑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控制测量检测(含工后监测)

02标段:郑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

2.4招标范围:

01标段:郑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全线工程控制测量检测及2号线二期工程全线整体道床的工后监测工作。

02标段:郑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全线的第三方监测服务,并且包含3号线的天河路站(与2号线二期的天河路站换乘)、7号线的文化路站(与2号线二期的文化路站换乘)

2.5计划服务周期:

01标段:全部工作完成及提交报告时间满足发包人对本工程进度的要求,服务周期:控制测量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车试运营开始之日止;工后监测服务周期为铺轨工程完成后开始计算1.5年(最晚至试运营之日止),且监测成果通过评审。

02标段:各监测项目应在施工开始前取得初始值,提供周边环境初始状况报告,施工开始后按要求的频率进行监测,当工程施工结束,施工影响安全的因素消除,监测对象变形趋于稳定后,第三方监测单位可向招标人提交停测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停止相应的监测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01标段: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和国家测绘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含工程测量)。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本招标项目中的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完工日期在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高速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控制测量检测(也称控制测量、第三方测量)业绩。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测量或岩土或测绘专业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12个月内,投标人已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测量或岩土或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12个月内,投标人已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

提醒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与报名阶段保持一致,否则,应在开标前向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此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符合的,将导致否决其投标。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3年度-2015年度)审计报告,投标人未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3.6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期限不少于三年,截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投标人成立期限不足三年的,查询期限从投标人营业执照载明的成立之日起。查询对象应至少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7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2标段: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证书,且证书合格有效: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②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计量认证范围包含地下铁道监测或隧道监测或施工监测或工程量测。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本招标项目中的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完工日期(第三方监测)在201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的高速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业绩。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或地质或岩土或土木工程专业工程系列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12个月内,投标人已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测绘或地质或岩土或土木工程专业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12个月内,投标人已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

提醒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与报名阶段保持一致,否则,应在开标前向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此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符合的,将导致否决其投标。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3年度-2015年度)审计报告,投标人未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3.6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期限不少于三年,截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投标人成立期限不足三年的,查询期限从投标人营业执照载明的成立之日起。查询对象应至少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7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 2 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0902日至 20160909 17 时30分,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企业身份认证锁办理地址: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联系电话0371-67171613。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伍佰元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郑州市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郑 州建设信息网(www.zzjs.com.cn)、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www.zzmetro.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中兴南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陈女士

邮编:450000

邮箱:law@zzmetro.cn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东明路187号(东明路与红旗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金成大厦B座10楼)

邮    编:450008           

联 系 人:丁涛  石璐璐

联系电话:0371-65528803    

传    真:0371-65528803  

电子邮件:zhaobiao01@126.com

 

2016年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