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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轨道交通2016年—2018年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阅读次数 : 3197 发布时间 : 2016-08-19 15:04

 1. 比选条件

郑州市轨道交通2016年—2018年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项目具备比选条件,比选人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及自筹,现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比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2.1项目概况郑州市轨道交通2016年—2018年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项目拟选择3家供应商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合格供应商库,作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2016-2018安全帽、荧光衣、防砸绝缘鞋、绝缘手套、全身式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的合格供应商。

2.2比选范围:

本项目主要包含安全帽、荧光衣、防砸绝缘鞋、绝缘手套、全身式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及相关服务的采购。

2.3计划供货期:按照甲方要求分批供货,接到甲方通知后10天内完成该批供货。

2.4交货地点:1号线、2号线、城郊线、5号线等车辆段物资库或郑州市其它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 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2.6质量保证期:不少于12个月。

2.7计划服务期限: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比选申请人须是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以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为准,营业执照中的表述应包含有劳动防护用品制造或销售含义的词语)。

3.2比选申请人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本比选项目中的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合同订立时间在201311日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劳动防护用品供货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3.3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3.4比选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3年度-2015年度)审计报告(比选申请人成立期限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度至2015年度审计报告),比选申请人未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 比选申请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16819日至20168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 30 分至 11 30 分,下午 14 30 分至 17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向南100米)中科金座大厦810房间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4.2.1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2.2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由比选代理机构留存,原件则在验证后当场退还(法人授权委托书除外);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比选截止时间,下同)2016980930分,地点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20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样品,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www.zzmetro.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中兴南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胡先生

邮箱:law@zzmetro.cn

比选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大厦8

     编:450002

  系 人:李女士

     话:0371-65928319

     真:0371-65928005

     箱:hnjdzb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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