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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轨道交通2016-2018年非强检类计量器具委外检测项目比价公告

阅读次数 : 13993 发布时间 : 2016-07-25 10:56

 

郑州市轨道交通2016-2018年非强检类计量器具委外检测项目比价公告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比价人”)采用比价方式对2016-2018年非强检类计量器具委外检测项目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向的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1.1 项目概况与范围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郑州市轨道交通现有的使用中的非强检类计量器具进行检测。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2申请人资格要求

1.2.1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注册资金(开办资金)应在5000万及以上;

1.2.2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或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

1.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参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1.2.4在郑州地区建有实验室并提供相关证明。

1.3.阳光采购平台报名

1.3.1凡有意参加本次竞争性洽谈的申请人,请在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SRM)网站(https://zzmetro.going-link.com/)报名。

1.3.2初次入库的申请人,应在阳光采购平台成为合作伙伴,具体流程如下:

1.3.2.1申请人登陆阳光采购平台(SRM)网站注册用户,获得账号及密码;

1.3.2.2申请人获取账号及密码后,在平台上向业主发出成为合作伙伴的申请;

1.3.2.3发出合作伙伴申请后,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下列资料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郑东车辆段(郑东新区郑开大道省委党校新校区西侧)综合楼B518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成为合作伙伴。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书格式见附件1)

(3)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由业主留存。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退还外,其他原件报名后当场退还。

1.3.3成为合作伙伴后,申请人进入“阳光采购平台-收到的询价单-单号”点击“参与”方完成报名,下载洽谈文件, 并在SRM平台报价栏填写所报含税总价(报价与响应文件内容保持一致,如有差别以响应文件为准)。

1.3.4因阳光采购平台处于试运行期,竞争性洽谈申请人务必尽快掌握平台注册、审核、成为合作伙伴、完成“参与”的流程,并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操作。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所带来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4响应文件的递交

1.4.1比价响应文件(一正四副)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8313 30分,具体响应文件接收时间为2016831300分至13 30分,地点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郑东车辆段(郑东新区郑开大道省委党校新校区西侧)综合楼1楼B110室

1.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价响应文件,比价人不予受理。

1.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价公告在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站(www.zzmetro.cn)、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网站(www.zzmetro.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阳光采购平台网站(zzmetro.going-link.com)上发布。

1.6联系方式

地    址: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郑东车辆段(郑东新区郑开大道省委党校新校区西侧)综合楼B518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71-55169047

201625

附件1:授权书格式

附件2:承诺函

注:附件下载仅在阳光采购平台公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