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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就2号线施工总承包合同进行谈判

阅读次数 : 10761 发布时间 : 2010-10-13 15:22

    为进一步推进2号线前期工作的开展,9月30日上午,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与中国中铁再次进行合同谈判,对合同文本进行最终讨论和完善。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洲、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地铁指挥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张洲强调,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与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是一个合作的整体,双方应从大局出发,齐心协力,通力合作,共同完成2号线工程建设。他对2号线合同谈判提出五项基本原则:一是以招标公告内容为合同谈判的依据和基础;二是双方谈判要体现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与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精诚合作的大气和胸怀;三是合同要体现双方权利义务的对等;四是合同谈判要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五是合同谈判工作要在“十一”假期前完成。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地铁指挥部负责人表示,中国中铁方面完全同意轨道公司提出的基本原则,并在此基础上对合同基本条款进行讨论、修改,全力配合完成合同谈判工作。

    双方对有异议的合同条款逐条进行讨论、反馈,并根据工程建设实际进一步落实、完善合同具体内容,并于10月8日将完善后的合同文本报至2号线项目部。